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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关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缴纳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决定

来源: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6-11-29

【法规标题】关于修改《关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缴纳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决定

【颁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证监会公告[2016]27号

【颁布时间】2016-11-8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1/201611/t20161111_305787.htm

【全文】

 

关于修改《关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缴纳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修改《关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缴纳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决定

证监会公告[2016]27号

 

现公布《关于修改〈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缴纳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6年11月8日

 

 

 

关于修改《关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缴纳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决定

 

现决定对《关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缴纳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7号)作出如下修改:

一、删除第一条。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一条:“各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在《规定》实施前应当缴纳的2016年度保障基金应当按原《暂行办法》规定的比例缴纳。在《规定》实施之后应当缴纳的2016年度保障基金应当按《规定》确定的比例于2016年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缴纳。”

三、将第二条修改为:“自2017年起,各期货交易所应当按《规定》确定的比例在每年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缴纳保障基金并代扣代缴期货公司应缴纳的保障基金,各期货公司缴纳保障基金的比例与期货分类评级结果的对应关系见附件。”

四、将第五条修改为:“各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做好会计处理工作。”

五、将第六条修改为:“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六、将附件《期货公司缴纳保障基金比例与期货公司分类结 果对应关系表》修改为:

期货公司级别          缴纳保障基金比例

AAA级                代理交易额的亿分之五

AA级                 代理交易额的亿分之五点五

A级                  代理交易额的亿分之六

BBB级                代理交易额的亿分之六点五

BB级                 代理交易额的亿分之七

B级                  代理交易额的亿分之七点五

CCC级                代理交易额的亿分之八

CC级                 代理交易额的亿分之八点五

C级                  代理交易额的亿分之九

D类                  代理交易额的亿分之十

《关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缴纳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关 事项的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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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何志昌律师

何志昌律师 何志昌律师,四川达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2001年至2005年7月该律师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期间深研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等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该律师从2005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其在律师执业期间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针对社会中较突出的和敏感性问题,重构了许多法律关系,并提出了创新型的解决方案,并不断地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该律师曾担任过重庆宏帆国际会议中心、重庆戈登汉德机械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电缆(集团)有...[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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