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6-10-11
·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14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 【发文字号】法〔2016〕311号
· 【颁布时间】2016-9-19
· 【失效时间】
· 【法规来源】http://courtapp.chinacourt.org/zixun-xiangqing-27801.html
·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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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14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法〔2016〕3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上海市虹口区久乐大厦小区业主大会诉上海环亚实业总公司业主共有权纠纷案等5件案例(指导案例65-69号),作为第14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
2016年9月19日
何志昌律师
何志昌律师 何志昌律师,四川达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2001年至2005年7月该律师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期间深研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等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该律师从2005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其在律师执业期间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针对社会中较突出的和敏感性问题,重构了许多法律关系,并提出了创新型的解决方案,并不断地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该律师曾担任过重庆宏帆国际会议中心、重庆戈登汉德机械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电缆(集团)有...[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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