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藏明程律师网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4-12-08
司法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发布时间: 2014-04-08
附件二
序号 | 发文单位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 |
一、监狱工作 | ||||
1 |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 关于将罪犯交付执行刑罚时必须严格依法办事的通知 | (84)司发劳改字第110号 | 1984年3月16日 |
二、律师工作 | ||||
2 | 司法部 | 关于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处、公证处印章制作的通知 | (80)司发公字第21号 | 1980年1月30日 |
3 | 司法部 | 关于法律顾问处、公证处的设立及其与司法行政机关关系问题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的批复 | (80)司发公字第37号 | 1980年3月5日 |
4 | 司法部 | 关于“律师协会”名称前面不再冠“人民”两字的通知 | (81)司发公字第83号 | 1981年3月25日 |
5 | 司法部 | 关于市、县法律顾问处、公证处相当于哪一级单位的批复 | (81)司发公字第158号 | 1981年5月30日 |
6 | 司法部 | 关于警校教员可否担任兼职律师的批复 | (81)司发公字185号 | 1981年7月7日 |
7 | 司法部 | 关于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相当于哪一级单位的批复 | (81)司发公字第222号 | 1981年8月22日 |
8 | 司法部 | 关于农民可否担任兼职律师的批复 | (81)司发公字第243号 | 1981年9月14日 |
9 | 司法部 | 关于公安、警察院校教员能否兼任律师的意见 | (81)司发公字第383号 | 1981年12月26日 |
10 | 司法部 | 关于现役军人不宜做地方律师顾问处兼职律师的批复 | (82)司发公字第68号 | 1982年3月8日 |
11 | 司法部 | 关于审批律师资格和报送备案材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82)司发公字第198号 | 1982年7月19日 |
12 | 司法部 |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不宜担任兼职律师的复函 | (82)司发公字第290号 | 1982年10月17日 |
13 | 司法部 | 关于法律顾问处不要从外市、县吸收兼职律师的批复 | (82)司发公字第356号 | 1982年12月6日 |
14 | 司法部 | 关于政法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不宜担任兼职律师的批复 | (83)司发公字第48号 | 1983年2月11日 |
15 | 司法部 | 关于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宜担任兼职律师的批复 | (83)司发公字第49号 | 1983年2月11日 |
16 | 司法部 | 关于律师可试办为农村专业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批复 | (83)司发公字第70号 | 1983年3月4日 |
17 | 司法部 | 关于政治协商会议各级领导成员可以担任兼职律师的批复 | (83)司发公字第147号 | 1983年4月27日 |
18 | 司法部 | 关于劳改、劳教部门的现职人员不宜担任兼职律师的批复 | (83)司发公字第441号 | 1983年12月12日 |
19 | 司法部 | 关于可以吸收符合律师条件的离、退休人员为特邀律师的批复 | (84)司发公字第117号 | 1984年3月29日 |
20 | 司法部 | 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可以担任特邀律师的批复 | (84)司发公字第159号 | 1984年4月14日 |
21 | 司法部 | 关于印发《兼职律师和特邀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84)司发公字第510号 | 1984年10月7日 |
22 | 司法部 |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革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84)司发公字第505号 | 1984年10月8日 |
23 | 司法部 | 关于经司法部批准成立的专业性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加入当地律师协会为会员的函 | (85)司发公字第181号 | 1985年4月22日 |
24 | 司法部 | 关于公安警察院校教师可以担任兼职律师的通知 | (85)司发公字第182号 | 1985年4月23日 |
25 | 司法部 | 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能否担任兼职律师的批复 | (85)司发公字第207号 | 1985年5月3日 |
26 | 司法部 | 关于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各级人大常委办公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宜担任兼职律师的补充说明 | (85)司发公函字第144号 | 1985年6月24日 |
27 | 司法部 | 关于担任特邀律师人员律师资格问题的批复 | (85)司发公字第467号 | 1985年12月3日 |
28 | 司法部 | 印发《关于法律服务机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 (86)司发公字第79号 | 1986年3月19日 |
29 | 司法部 | 关于印发《兼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 (86)司发公字第105号 | 1986年4月9日 |
30 | 司法部 | 关于乡镇法律服务机构内的工作人员不得对外称律师和领取《律师工作证》的批复 | (86)司发公字第283号 | 1986年9月19日 |
31 | 司法部 | 关于聘用离退休人员从事律师工作的意见 | (87)司发公字第167号 | 1987年8月1日 |
32 | 司法部、公安部 | 关于律师承办案件可向正在预审期间的被告人调查案情的通知 | (87)司发公字第233号 | 1987年11月19日 |
33 | 司法部 | 对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台湾同胞要求取得中国律师资格等问题的报告》的批复 | (88)司发公函字第002号 | 1988年1月10日 |
34 | 司法部、财政部 | 关于专职律师、涉外公证人员制装的通知 | (88)司发计字第010号 | 1988年1月11日 |
35 | 司法部 | 关于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从事律师、公证业务工作具备大专学历的合同制工人可以评聘专业职务的通知 | (88)司发公字第084号 | 1988年4月6日 |
36 | 司法部 | 关于下发《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试点方案》的通知 | (88)司发公字第122号 | 1988年6月3日 |
37 | 司法部 | 关于律师不宜参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投机倒把案件公开审理的通知 | (88)司发公字第185号 | 1988年7月19日 |
38 | 司法部 | 关于《司法部对取得律师资格后但现不从事律师工作人员的管理规定》的通知 | (88)司发公字第275号 | 1988年10月6日 |
39 | 司法部 | 关于地、市是否可以成立律师协会的批复 | (89)司发律字第035号 | 1989年2月3日 |
40 | 司法部 | 关于地、市一般不宜成立律师协会的函 | (89)司发律函字第079号 | 1989年3月25日 |
41 | 司法部 | 关于兼职律师调做审计监察工作可否继续执行律师职务的批复 | (89)司发律函字第176号 | 1989年5月29日 |
42 | 司法部 | 关于成立法医咨询服务机构问题的批复 | (89)司发律函字第186号 | 1989年6月7日 |
43 | 司法部 | 关于清理整顿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通知 | (89)司发律字第127号 | 1989年7月15日 |
44 | 司法部 | 关于重申地、市一般不成立律师协会的通知 | (89)司发律字第132号 | 1989年7月18日 |
45 | 司法部 | 关于统一对外提供律师工作情况的通知 | (89)司发律函字第263号 | 1989年8月15日 |
46 | 司法部 | 关于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人员办理出国、出境政审问题的批复 | (89)司发律字第161号 | 1989年9月7日 |
47 | 司法部 | 关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依法纳税问题的通知 | (89)司发律字第203号 | 1989年11月8日 |
48 | 司法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 | 关于下发《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 司发[1990]043号 | 1990年2月15日 |
49 | 司法部 | 关于取消律师资格、收回律师工作执照问题的批复 | 司发函[1990]384号 | 1990年10月22日 |
50 | 司法部 | 关于印发《律师十要十不准》的通知 | 司发[1990]213号 | 1990年11月12日 |
51 | 司法部 | 关于地方法学会不能开展有偿法律服务问题的批复 | 司发函[1991]207号 | 1991年6月7日 |
52 | 司法部 | 关于各类社会团体不得开办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批复 | 司发函[1991]280号 | 1991年7月24日 |
53 | 司法部 | 关于律师专业职务评聘和晋职培训问题的答复 | 司发函[1991]345号 | 1991年9月18日 |
54 | 司法部 | 关于参加经商办企业的离退休人员不得担任特邀律师的批复 | 司发函[1992]006号 | 1992年1月9日 |
55 | 司法部 | 关于对留职停薪或借用、受聘到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员使用执照问题的批复 | 司发函[1992]099号 | 1992年3月24日 |
56 | 司法部 | 关于妇联系统不能设置律师事务所等问题的答复 | 司发函[1992]110号 | 1992年4月1日 |
57 | 司法部 | 关于印发《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审批、管理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 司发[1992]003号 | 1992年5月26日 |
58 | 司法部 | 关于不同意将律师资格和特邀律师审批权下放到地、市司法局的批复 | 司发函[1992]375号 | 1992年9月30日 |
59 | 司法部 | 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办事处有关事宜的通知 | 司发通[1992]105号 | 1992年10月30日 |
60 | 司法部 | 关于印发《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资格确认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 司发通[1993]008号 | 1993年1月12日 |
61 | 司法部 | 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的通知 | 司发通[1993]006号 | 1993年1月12日 |
62 | 司法部 | 关于鼓励留学归国人员从事律师工作的通知 | 司发通[1993]011号 | 1993年1月19日 |
63 | 司法部 | 关于公民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批复 | 司发函[1993]340号 | 1993年8月31日 |
64 | 司法部 | 关于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填报《律师资格申请表》的批复 | 司发函[1994]070号 | 1994年3月11日 |
65 | 司法部 | 关于民主同盟等党派组织不宜成立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 司发函[1994]080号 | 1994年3月16日 |
66 | 司法部 | 关于1994年律师工作执照(证)注册问题的通知 | 司发通[1994]017号 | 1994年3月21日 |
67 | 司法部 | 关于积极开展律师税务代理业务的通知 | 司发通[1994]084号 | 1994年10月18日 |
68 | 司法部 |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律师事务所审批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司发通[1994]083号 | 1994年10月20日 |
69 | 司法部 | 关于进一步严格并规范考核授予律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 司发通[1994]090号 | 1994年12月5日 |
70 | 司法部 | 关于内地律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港澳地区执业的通知 | 司发通[1996]039号 | 1996年3月19日 |
71 | 司法部 | 关于律师事务所不宜在户外设立灯箱标牌的批复 | 司发函[1996]092号 | 1996年3月22日 |
72 | 司法部 | 关于加强境外人员来我国律师事务所研修管理的批复 | 司发函[1996]160号 | 1996年5月10日 |
73 | 司法部 | 关于严格执行《律师法》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 | 司发[1996]006号 | 1996年9月26日 |
74 | 司法部 | 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的通知 | 司发通[1996]120号 | 1996年10月9日 |
75 | 司法部 | 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的通知 | 司发通[1997]003号 | 1996年12月20日 |
76 | 司法部 |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 司发通[1997]020号 | 1997年3月13日 |
77 | 司法部 | 关于合作律师事务所后续加入合作人条件问题的批复 | 司发函[1997]202号 | 1997年6月13日 |
78 | 司法部 | 关于律师不能对年检注册中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其补充材料的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批复 | 司发函[1997]222号 | 1997年7月11日 |
79 | 司法部 |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律师法》及部颁规章的通知 | 司办通字[1997]032号 | 1997年8月4日 |
80 | 司法部 | 关于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律师同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又在另一个法律服务所执业”是否适用“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 司发函[1997]289号 | 1997年8月4日 |
81 | 司法部 | 关于印发《关于创建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实施办法》的通知 | 司发通[1997]088号 | 1997年8月26日 |
82 | 司法部 | 关于县级市司法行政机关不具有“设区的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定职责权限的批复 | 司复[1998]002号 | 1998年3月10日 |
83 | 司法部 | 关于对律师停止执业后申请重新执业如何办理执业证的批复 | 司发函[1998]100号 | 1998年3月19日 |
84 | 司法部 | 关于暂不办理台湾律师事务所在祖国大陆设立分支机构申请的批复 | 司复[1998]012号 | 1998年8月20日 |
85 | 司法部 | 关于如何理解《律师法》第四十四条第(七)项的复函 | 司法字[1998]22号 | 1998年10月4日 |
86 | 司法部 | 关于律师执业年龄问题的批复 | 司复[1999]4号 | 1999年4月1日 |
87 | 司法部 | 关于特邀律师注册问题的通知 | 司发通[1999]063号 | 1999年6月16日 |
88 | 司法部 | 关于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律师如何实施行政处罚的批复 | 司复[2000]3号 | 2000年3月24日 |
89 | 司法部 | 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的通知 | 司发通[2000]102号 | 2000年7月7日 |
90 | 司法部 | 关于脱钩改制中律师事务所提取职业风险基金问题的通知 | 司发通[2000]139号 | 2000年10月10日 |
91 | 司法部 | 对关于律师从事经营性活动的批复 | 司复[2001]2号 | 2001年2月16日 |
92 | 司法部 | 关于省司法厅可否将年检注册权下放的批复 | 司复[2001]4号 | 2001年3月27日 |
93 | 司法部 | 关于如何适用《律师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批复 | 司复[2001]6号 | 2001年4月16日 |
94 | 司法部 | 关于律师资格考试学历确认问题的答复 | 司发函[2001]152号 | 2001年5月28日 |
95 | 司法部 | 关于适用《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有关问题的批复 | 司复[2001]10号 | 2001年7月9日 |
96 | 司法部办公厅 | 关于发布律师机构及从业律师年审注册公告的通知 | 司办通字[2001]19号 | 2001年7月30日 |
97 | 司法部 | 关于律师同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后再同另一律师事务所签定聘用合同能否适用《律师法》第十一条的批复 | 司复[2001]11号 | 2001年8月2日 |
98 | 司法部 | 关于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评查活动的通知 | 司发通[2001]087号 | 2001年8月16日 |
99 | 司法部 |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通知 | 司发通[2002]001号 | 2002年1月14日 |
100 | 司法部 | 关于暂停审批成立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批复 | 司复[2002]1号 | 2002年1月28日 |
101 | 司法部 | 关于对律师遗失当事人重要文件原件的行为如何进行处罚的批复 | 司复[2002]2号 | 2002年2月2日 |
102 | 司法部 | 关于进一步规范兼职律师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司发通[2003]2号 | 2003年1月8日 |
103 | 司法部办公厅 | 关于考核授予律师资格有关问题的函 | 司办函[2003]102号 | 2003年7月1日 |
104 | 司法部办公厅 | 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 | 司办通[2004]126号 | 2004年7月23日 |
105 | 司法部办公厅 | 关于在违纪违法律师查处工作中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 司办通[2004]132号 | 2004年8月12日 |
106 | 司法部办公厅 | 关于印发《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自查自纠验收标准》的通知 | 司办通[2004]133号 | 2004年8月12日 |
107 | 司法部 | 关于律师事务所办理住所变更登记的具体时限的批复 | 司复[2005]19号 | 2005年11月8日 |
108 | 司法部办公厅 | 关于对律师未经委托违法会见被告人的行为如何适用处罚条款的复函 | 司办函[2006]49号 | 2006年3月3日 |
109 | 司法部办公厅 | 关于合作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书后原合作人申请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复函 | 司办函[2006]171号 | 2006年6月15日 |
110 | 司法部 | 关于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能否继续担任合伙人问题的批复 | 司复[2006]22号 | 2006年12月20日 |
111 | 司法部 | 关于律师违反计划生育行为是否适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批复 | 司复[2007]12号 | 2007年6月19日 |
112 | 司法部 | 关于律师透露案情等行为是否适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批复 | 司复[2007]13号 | 2007年7月9日 |
三、公证工作 | ||||
113 | 司法部 | 关于办理遗嘱公证涉及夫妻共有财产问题的批复 | (82)司发公字第150号 | 1982年5月2日 |
114 | 司法部 | 复关于出具学历证明书有关问题的请示 | (82)司发公字第151号 | 1982年5月26日 |
115 | 司法部 | 关于公证员不能兼任其他工作职务,也不能由公证处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兼任的批复 | (85)司发公字第117号 | 1985年3月13日 |
116 | 司法部 | 关于区、乡、镇法律服务所不能直接办理公证的通知 | (85)司办字第14号 | 1985年4月11日 |
117 | 司法部 | 关于委托香港八位律师办理公证的若干问题的通知 | (85)司发公字第251号 | 1985年6月11日 |
118 | 司法部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二条有关问题的批复 | 司发函[1991]348号 | 1991年9月24日 |
119 | 司法部 | 关于再委托二十三位香港律师办理公证事务并改变出证方式的通知 | 司公通字[1991]170号 | 1991年11月12日 |
120 | 司法部 | 关于设立省、自治区公证处有关事宜的通知 | 司发通[1992]090号 | 1992年9月10日 |
121 | 司法部 | 关于我国公证制度和公证书效力的复函 | 司发函[1994]055号 | 1994年3月2日 |
122 | 司法部 | 关于严格执行公证管辖规定的通知 | 司发通[1995]103号 | 1995年6月11日 |
123 | 司法部 | 关于严格控制设立公证机构的通知 | 司发通[1996]107号 | 1996年9月6日 |
124 | 司法部 | 关于印发《关于创建司法部部级文明公证处实施办法》的通知 | 司发通[1997]108号 | 1997年10月30日 |
125 | 司法部 | 关于不宜办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的批复 | 司复[1998]004号 | 1998年4月10日 |
126 | 司法部 | 关于如何适用《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批复 | 司复[1998]005号 | 1998年4月28日 |
127 | 司法部 | 关于严格执行新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司发通[1998]082号 | 1998年5月25日 |
128 | 司法部办公厅 | 关于加强公证专用纸防盗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司办字[1999]16号 | 1999年3月5日 |
129 | 司法部 | 关于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中录用公证员的通知 | 司发通[2001]114号 | 2001年11月13日 |
130 | 司法部 | 关于暂停批准设立公证机构的通知 | 司发通[2003]4号 | 2003年3月1日 |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 ||||
131 | 司法部 | 关于贯彻《乡镇法律服务所财务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批复 | 司发函[1991]048号 | 1991年2月11日 |
132 | 司法部 | 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有限制地开展见证工作的通知 | 司发通[1992]100号 | 1992年10月16日 |
133 | 司法部 | 关于组织全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 司发通[2000]067号 | 2000年6月7日 |
134 | 司法部 | 关于理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批复 | 司复[2001]5号 | 2001年4月5日 |
135 | 司法部 | 关于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有权撤销经考核取得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并收回执业资格证书的批复 | 司复[2002]3号 | 2002年7月22日 |
五、法律援助工作 | ||||
136 | 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 关于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 司发通[1996]141号 | 1996年11月5日 |
137 |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 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 | 司发通[1997]046号 | 1997年4月9日 |
138 | 司法部 |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 司发通[1997]056号 | 1997年5月20日 |
139 | 司法部 | 关于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 司发通[1997]116号 | 1997年11月16日 |
140 |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 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 | 司发通[1999]032号 | 1999年4月12日 |
141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 | 关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 | 司发通[2000]053号 | 2000年4月24日 |
142 | 司法部、公安部 | 关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 | 司发通[2001]052号 | 2001年4月25日 |
143 | 司法部 |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 司发[2001]012号 | 2001年11月2日 |
144 | 司法部 | 关于进一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 加快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通知 | 司发通[2004]12号 | 2004年1月21日 |
145 | 司法部 |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 司发通[2005]78号 | 2004年9月28日 |
146 | 司法部 | 关于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服务的意见 | 司发通[2006]44号 | 2006年7月20日 |
147 | 司法部 | 关于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 司发通[2009]78号 | 2009年5月4日 |
六、人民调解工作 | ||||
148 | 司法部 | 关于人民调解组织接待来祖国大陆探亲的台湾同胞涉及家庭、婚姻、财产纠纷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 (87)司发调字第241号 | 1987年12月9日 |
149 | 司法部 | 关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等问题的批复 | (89)司发基函字第346号 | 1989年10月25日 |
150 | 司法部 | 关于调解委员补贴问题的批复 | (89)司发基函字第347号 | 1989年10月25日 |
七、法学教育工作 | ||||
151 | 司法部 | 关于印发《司法部部属普通高等院校扩大招收收费法律函授专科学生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 (85)司发教字第20号 | 1985年1月11日 |
152 | 司法部 | 关于印发《司法部部属高等政法院校法律函授专科学时制教学方案(试行)》和《司法部部属政法院校函授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86)司发教字第53号 | 1986年2月19日 |
153 | 司法部 | 关于印发《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87)司发教字第099号 | 1987年4月27日 |
154 | 司法部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88)司发教字第032号 | 1988年2月24日 |
155 | 司法部 | 关于扩大部属普通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若干意见 | 司发通[1993]073号 | 1993年7月6日 |
156 | 司法部 | 关于华东政法学院招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 司发函[1995]075号 | 1995年3月17日 |
157 | 司法部 | 关于对西南政法学院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 司发函[1995]076号 | 1995年3月29日 |
158 | 司法部 | 关于对西北政法学院招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 司发函[1995]088号 | 1995年4月5日 |
159 | 司法部 | 关于中国政法大学九五级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 司发函[1995]129号 | 1995年5月7日 |
八、司法鉴定工作 | ||||
160 | 司法部 | 关于加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职能的通知 | 司发通[1999]067号 | 1999年6月22日 |
161 | 司法部 | 关于公告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职能的通知 | 司发通[1999]077号 | 1999年7月14日 |
162 | 司法部办公厅 | 关于印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样式)》、《鉴定委托受理合同(样式)》的通知 | 司办通[2002]46号 | 2002年5月31日 |
163 | 司法部 | 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暂行)》的通知 | 司发通[2006]57号 | 2006年9月1日 |
164 | 司法部办公厅 | 关于广东省司法厅请示司法鉴定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复函 | 司办函[2009]330号 | 2009年12月14日 |
何志昌律师
何志昌律师 何志昌律师,四川达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2001年至2005年7月该律师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期间深研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等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该律师从2005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其在律师执业期间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针对社会中较突出的和敏感性问题,重构了许多法律关系,并提出了创新型的解决方案,并不断地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该律师曾担任过重庆宏帆国际会议中心、重庆戈登汉德机械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电缆(集团)有...[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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