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藏明程律师网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4-09-05
·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发文字号】法释〔2002〕7号
· 【颁布时间】2002-3-15
· 【失效时间】
· 【法规来源】http://www.spp.gov.cn/site2005/scripts/pageRead.asp?d_id=200203270817590400
· 【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93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10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3月26日起施行。
2002年3月15日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93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100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7号
为正确理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以下分别简称为《决定》、《修正案》及《修正案(二)》、《修正案(三)》),统一认定罪名,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如下补充、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有关罪名问题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表格标题
┏━━━━━━━━━━━━━━━━━━━┯━━━━━━━━━━━━━━━━┓
┃ 刑法条文 │罪名 ┃
┠───────────────────┼────────────────┨
┃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 │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投毒罪罪名)┃
┃(三)》第1、2条) │ ┃
┠───────────────────┼────────────────┨
┃第115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1、2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
┃条) │(取消过失投毒罪罪名) ┃
┠───────────────────┼────────────────┨
┃第120条之一(《修正案(三)》第4条) │资助恐怖活动罪 ┃
┠───────────────────┼────────────────┨
┃第125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5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 ┃
┃ │储存危险物质罪(取消非 ┃
┃ │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罪名) ┃
┠───────────────────┼────────────────┨
┃第127条第1款、第2款(《修正案(三)第6│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 ┃
┃条第1款、第2款》) │危险物质罪 ┃
┠───────────────────┼────────────────┨
┃第127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6条第2│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 ┃
┃款) │危险物质罪 ┃
┠───────────────────┼────────────────┨
┃第162条之一(《修正案》第1条)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 ┃
┃ │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
┠───────────────────┼────────────────┨
┃第168条(《修正案》第2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
┃ │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
┃ │用职权罪(取消徇私舞弊造成破产、┃
┃ │亏损罪罪名) ┃
┠───────────────────┼────────────────┨
┃第174条第2款(《修正案》第3条)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
┃ │证、批准文件罪 ┃
┠───────────────────┼────────────────┨
┃第181条第1款(《修正案》第5条第1款) │编造并传播证券、 ┃
┃ │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
┠───────────────────┼────────────────┨
┃第181条第2款(《修正案》第5条第2款)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
┠───────────────────┼────────────────┨
┃第182条(《修正案》第6条)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
┠───────────────────┼────────────────┨
┃《决定》第1条 │骗购外汇罪 ┃
┠───────────────────┼────────────────┨
┃第229条第1款、第2款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取消中介组织┃
┃ │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罪名) ┃
┠───────────────────┼────────────────┨
┠───────────────────┼────────────────┨
┃第3款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取消中介┃
┃ │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罪┃
┃ │名) ┃
┠───────────────────┼────────────────┨
┃第236条 │强奸罪(取消奸淫幼女罪罪名) ┃
┠───────────────────┼────────────────┨
┃第291条之一(《修正案(三)》第8条)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
┠───────────────────┼────────────────┨
┃ │ ┃
┠───────────────────┼────────────────┨
┃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
┠───────────────────┼────────────────┨
┃第342条(《修正案(二)》)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取消非法占用耕┃
┃ │地罪罪名) ┃
┠───────────────────┼────────────────┨
┃第397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取消国家┃
┃ │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罪名) ┃
┠───────────────────┼────────────────┨
┃第399条第1款 │徇私枉法罪(取消枉法追诉、裁判罪)┃
┠───────────────────┼────────────────┨
┃ │ ┃
┠───────────────────┼────────────────┨
┃ 第2款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取消枉法裁┃
┃ │判罪) ┃
┠───────────────────┼────────────────┨
┃第406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
┃ │职被骗罪(取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
┃ │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
┗━━━━━━━━━━━━━━━━━━━┷━━━━━━━━━━━━━━━━┛
何志昌律师
何志昌律师 何志昌律师,四川达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2001年至2005年7月该律师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期间深研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等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该律师从2005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其在律师执业期间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针对社会中较突出的和敏感性问题,重构了许多法律关系,并提出了创新型的解决方案,并不断地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该律师曾担任过重庆宏帆国际会议中心、重庆戈登汉德机械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电缆(集团)有...[详细介绍]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